学术动态

关于开展2021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永利注册送48元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院科字〔2021〕3号)和《关于开展永利注册送48元2021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2021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结项办法

1.本次结项采用纸质材料报送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纸质及电子版结项材料装订排序要求:各类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应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立项批文(见附件1、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成果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检索报告结项成果中二类及以上论文均需附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具有国家一级检索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否则不予认定相应类别、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等结项成果中,除申报书中对预期成果有特殊说明外,论文和著作须已经公开发表见刊或出版,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印制并胶装),具体装订顺序请查看本通知附件“结项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4);电子版按照纸质装订顺序生成一个完整PDF;

2.所有结项材料经费决算部分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A416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集中审核时间为5月89日。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各二级学院提前与财务处工作人员联系预约审核时间。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项目结项后将拨付预留经费(资助经费的50%),研究生离校时应办理经费结账手续,结余经费由学院收回。

2.本次结项材料集中报送和现场审核的时间为5月10日。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将审核后的纸质结项材料一览表等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A42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结项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szxyxkjs@163.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牧晨(科研处) 陈潇(财务处)

联系电话:2875826(科研处)2875905(财务处)

附件:

1.2021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一览表(立项批文)

2.永利注册送48元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一览表

3.永利注册送48元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

4.结项材料装订顺序

科研处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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